信号系统电缆技术要求(1)电缆基本技术要求1)所有电缆的规格均须符合相关的标准、规范,如果投标产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(3C认证)范围、中铁铁路产品认证(CRCC)目录范围,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;如投标产品属于铁道行业行政许可认定范围,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;并提供铁道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。
2)应选用机械强度高、绝缘性能好、弯曲能力及抗冲击能力强、防腐、防水、防虫鼠害、防电磁干扰的电缆。
3)应选用适合于震动较为剧烈、使用条件较为恶劣的地铁运营环境的电缆。
4)电缆的导线绝缘、内护套、外护套均应采用低烟、无卤、阻燃的进口材料。
5)地面上的明敷电缆外护套应采用抗紫外线辐射、抗老化的材料。
6)室外的电缆应铠装,电缆的结构形式应视系统设备的控制、传输特性要求进行合理选择,并满足相关标准。
7)电缆的电气性能如导线直径、导线电阻、绝缘电阻、工作电容、分布电容等电气参数,应满足相关标准和要求,工厂试验按相应的IEC标准及国内标准对下述电气参数进行测试:Ø 导线电阻;Ø 绝缘电阻;Ø 有效电容;Ø 不平衡电容;Ø 衰减系数;Ø 介电强度。
8)材料的机械及温度特性按照:Ø 导线/屏蔽材料参照相应的IEC标准及国内标准;Ø 无卤绝缘材料参照相应的IEC标准及国内标准。
9)低烟、无卤、阻燃电缆应符合以下要求:Ø 燃烧试验符合国标GB12666,电缆均符合GB12666.5成束电缆燃烧试验C类;Ø 阻燃性能符合国标GB15380;Ø 低烟指标符合GB/T17651-1998,透光率不小于40%;Ø 无卤指标符合GB/T17650-1998,HCL的释出量不大于5mg/g。
10)电缆应由制造厂技术检查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,出厂电缆应附有质量检验合格证。
交货后应提供产品检验报告。
11)电缆长度计量误差不超过±0.5%。
根据双方协议,允许以任何长度电缆交货。
12)电缆使用寿命不小于25年。
投标人应提供其产品寿命的说明,并提供产品的可靠性和可维护性指标。
在寿命期内由于产
裁线机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