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电缆使用基本原则
1) 正线光、电缆使用基本原则:Ø 每架信号机、每台转辙机、每个计轴点、每个有源信标均采用分缆控制,直接连接至集中站;每个集中站左右侧、上下行区间各备用1根有源信标电缆至很远端有源信标处;Ø 站台紧急关闭按钮正负电分缆、上下行分缆连接至各站信号设备室。
非集中站紧急关闭按钮信息引至集
裁线机中站;Ø 与站台门接口电缆,上下行分缆,由集中站设备室引至非集中站设备室,再引至该站站台门设备室。
Ø 每个AP点A/B网分别使用1根4芯光缆直接连接至集中站;AP点供电电缆A/B网分缆、相邻AP点分缆,每个区间共计4根贯通缆。
Ø 有线网络光缆连接拓扑图如下: 1) 车辆段室外电缆的使用按信号设备的类型不同分类分缆使用,同一根电缆中电缆芯线应仅用于同一类设备,不允许同一根电缆中既有信号机的芯线又有转辙机的芯线。
轨道电路的送受电芯线分缆设置。
2) 以上光、电缆使用原则均为暂定,很终以施工图纸为准。